为规范我单位招标项目代理机构遴选行为,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要求,我单位拟通过院内比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比选内容:
第一包:承担我单位医疗、教学、科研、后勤、耗材、货物采购、服务采购、信息化等项目采购的代理服务。
第二包:承担我单位工程招标采购的代理服务。
三、合同期限:1年
四、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相关业绩;
3.参加此项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在内控体系建设相关项目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6.申请人须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能力,“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分网站“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
7.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遴选。
六、领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中午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向丰台区妇幼保健院(302室)领取比选文件。领取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
截至时间:2024年3月29日 16:0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302室
八、开启
时间:2024年4月1日13:0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三层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开阳里三区1号302室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10-83917010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