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2020年4月27日起,我院依据《分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检测工作,该检测工作实行实名制管理。为了维护您和其他就诊人员,及本院医护人员的安全,如您符合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条件,请您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检测工作。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普通门急诊中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等、腹泻等可疑症状、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 新入院患者;
√ 门诊手术患者;
√ 来院进行体检的居民;
√ 根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办要求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其他就诊居民。
提醒:如您需要完成核酸检测,请您务必确保您本人符合北京市关于医院就诊人员相关要求,并提前至少1天进行预约。
【电话预约】您可拨打114、83917189电话,进行预约
【微信预约】关注114微信公众号
如您来院就诊时,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您可在就诊科室(或已完成预约的科室),直接进行核酸检测。
如您尚未选择就诊科室并有核酸检测需求,请您通过预约挂号途径选择“内科“、“外科”、“儿科”、或“儿早中心”等相应科室,进行核酸检测预约。
采集标本三个工作日后,
请凭交费收据,
到三层自助打印机扫码打印检测结果。
(1)请您到医院采样时佩戴口罩。
(2)按要求接受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筛查,扫疫情二维码。
(3)请按预约时间前来采样,过期须重新预约。
(4)排队时,落实“1米线”要求。等待时,分散就座,保持一定的距离。